近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韩某某和李某本是住在同一个小区的邻居,平日相处并无“深仇大恨”,却因为孩子之间的一次小矛盾,演变成一方重伤,一方获刑的大惨剧。
这天,韩某某和李某都在小区公园滑梯处带娃玩耍,突然两家孩子因为玩耍而闹了矛盾争吵了起来,继而韩、李二人也为了给各自孩子“撑腰”发生激烈的争吵,但也均保持了适当的克制。
事后,韩某某感觉自己的孩子吃了亏,越想越气。隔天,二人再次在小区广场见面,韩某某便主动上前同李某理论,双方言语越来越激烈,随后二人冲动上头,开始了互殴。韩某某一气之下,拿着手中的玩具小铲子对着李某眼部划去,李某的眼睛随即流血。
经鉴定,冲突造成李某的眼球破裂,永久失明,伤情达重伤二级,而韩某某也因故意伤害罪被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