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空气好、污染少!”
“农村风景好、人更好!”
“农村节奏慢、压力小!”
接下来,详细为大家解释一下是怎么确定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的。
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上学、服役、务工、婚姻等原因,户口迁入城镇转为非农业户口的,除公务员(不包括聘任制公务员)外,家里仍有房屋或土地的(承包地,自留地等),经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可将户口迁入农村。
重新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其他村民同样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包括依法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参与分配集体收益、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时参与分配土地补偿费等。
也就是说,除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外,迁出去的户口,符合一定条件,就可以重新迁回家里,重新拥有之前的农民权利。可以领取拆迁补贴,土地补偿等等合法权益。
来源:悦享鄂尔多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