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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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02
案例二
03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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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第一条规定,非法占用并毁坏公益林地五亩以上的;非法占用并毁坏商品林地十亩以上的;非法占用并毁坏的公益林地、商品林地数量虽未分别达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有关标准的;二年内曾因非法占用地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占用林地,数量达到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第二条规定,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二十亩以上的,或者曾因非法占用草原受过行政处罚,在三年内又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十亩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案标准
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5亩以上,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10亩以上;
三、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20亩以上的,或者曾因非法占用草原受过行政处罚,在三年内又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10亩以上的
非法占用农用地的代价
刑事代价: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民事代价:恢复土地植被并缴纳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未限期恢复土地植被,缴纳土地植被恢复费用及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
家庭代价: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记录将会伴随终身,其子女在报考公务员、上军警学校、入党等人生重大选择时,政审也会受到影响。
温馨提示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但个别人在追逐短期经济利益的心理驱动下,我旗出现了大量非法占用林地、草地等现象,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一极大的损害。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使违法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处理,请广大村民本着对国家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依法依规获得批准后使用土地,决不能随意开荒,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