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鄂尔多斯市政府官网发布《鄂尔多斯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方案自引发之日起实施。敕勒君梳理了跟老百姓最密切相关的一些政策。
生孩子方面
在全面落实国家免费妇幼健康服务项目的基础上,符合政策的孕妇在医疗机构接受孕期健康检查服务的,除政策补贴外,再给予一定的孕检套餐补贴。
对在助产机构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鄂尔多斯市户籍产妇一次性给予分娩补贴。
实施无创产前DNA(脱氧核糖核酸)、新生儿48项遗传代谢疾病和耳聋基因免费筛查。
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将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养孩子方面
对于夫妻共同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和三孩鄂尔多斯市户籍家庭,发放一定的育儿补贴。
鄂尔多斯市户籍家庭自本方案执行之日起出生的二孩、三孩,在托育机构或幼儿园就读的,每人每学期分别给予一定的政府补贴,直至孩子6周岁止。
全面落实对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前,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中产假及男方25天护理假等制度,假期期间,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对生育二孩、三孩的苏木乡镇基层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可采取调训到现居住地部门交流学习的方式工作1年,工资待遇不变。
针对哺乳期女职工,根据基层单位情况可适当安排单独宿舍。
新建住宅小区做到托育服务设施全覆盖,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齐托育服务设施。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中,筹集一定数量的7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住房,向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配租,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的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当前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上浮10%,三孩家庭缴存人在缴存地无自住房且租赁住房的,适当提高提取额度。
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导致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兄(姐)同校(园)就读的,符合“兄(姐)非择校入学、目前在读”条件的,均可“同校(园)就读”。
独生子女方面
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继续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每年累计20天等制度。
来源:敕勒川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