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房屋买卖秩序,优化房地产交易市场环境,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康巴什区住建局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在进行房屋交易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查看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商品房预售,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产不要购买,可能出现所购房源被查封、被抵押等问题,损害购房者权益。
二、核验所购房屋用途属性。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核验所购房屋的项目是住宅还是商业(公寓、办公、客房等属性),与自己所想房屋属性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查看是否在预售许可的范围之内,已明确项目是否预售资金监管项目,若是预售资金监管项目,则商品房预售款应存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在交付购房款时,应确认购房款转入账户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托管账号上一致,如果账户信息不一致的,应予以拒绝并要求售房人予以更正。若非预售资金监管项目,则交付房款后应及时向售房人要取收据,且收据上收款单位及公章应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售房单位一致。不要轻信房地产企业口头承诺和广告宣传,如确有口头承诺事项应写入购房合同,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三、核实房产经纪机构相关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项目(楼盘)提供经纪服务。购买由中介机构代理的预售楼盘,可以查看在现场公示栏处是否有相应委托协议代理此项目。
四、核实广告宣传是否真实。不轻易相信“高回报、高返租”宣传,听信片面的误导性宣传,盲目跟风投资房地产。切勿瞄准高收益率;要正确甄别相关的宣传信息,做深入细致的市场调查,对市场变化、所投资项目的收益能力及投资面临的潜在风险要有客观、理性的判断;要强化投资风险防范意识,不购买未经批准分零销售的大厅式商铺和农贸市场。
五、识别所购买房屋属于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全面了解房屋状况,要充分阅读和认真理解买卖合同内容及完成标准,作出真实意思表示。不可盲目依赖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对交易双方当事人和经纪机构做出的口头承诺应写进书面合同。对违约责任、押金退还、佣金支付等约定要清晰,评估法律风险,避免因不合理的合同条款导致经济损失,甚至承担违约责任,切忌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
咨询电话:12345
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办理查询网址:http://zjj.ordos.gov.cn/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询:关注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分局微信公众号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分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