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出行安全,预防和减少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结合东胜辖区交通管理实际,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东胜区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整治目标
以“关爱师生出行,守护生命安全”为主题,通过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和管控,不断完善校园门口及周边的道路标志标线和监控设备,加大对师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和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使影响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乱点、堵点、盲点得到有效整治,涉及校园周边的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师生和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显著提高。
整治范围
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为重点整治路段,学生上学、放学时段为重点整治时段。
整治内容
1.机动车在校园周边道路乱停乱放、逆行、逆停、随意掉头的;
2.涉路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影响交通安全的;
3.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的;
4.在学校周边道路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炸街扰民以及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
5.校园门口外黄色网状格禁停区域违法停放车辆的;
6.其他影响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
整治措施
1.抽调公安机关各警种机关警力下沉增援一线,交警、巡警、治安及各派出所多警种联动,对一般管理难度的“护学岗”实行“双岗制”,对交通秩序混乱、治理难度较大的“护学岗”实行“多岗制”,成立执法小分队,全力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2.对校门口50米内的违停车辆一律劝离,接送学生临时停放车辆只允许有序停放一排,坚决杜绝多排违法停放,对不听劝阻的违停车辆一律固定证据,依法处理,必要时采取拖移措施;
3.坚持护学警力、机动警力、电子警察相互配合,从严查处校园周边路段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变道,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逆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使用“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车”等不符合规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始终保持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与教育、城管、交通、住建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查占道摆摊设点、以路为市、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温馨提示
校园周边交通环境事关学生生命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平安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东胜区交管大队在此郑重提示:所有交通参与者和接送学生家长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为孩子做好表率。凡在校园及周边道路发现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罚。属机关干部、职工和党员身份的,除依法处罚外,同时将其违法行为通报至其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
来源:交管大队